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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攤電費為何這麼高 電價二哥推高電價?

N本報記者 周錫銀 張超暉 實習生 陳麗萍本報訊 前些天,本報報道瞭福州連江的一些房東抬高電價。這幾日,臺江區建新市場的店傢又向本報反映,物業向他們收取的電費高得離譜。一些市民把這些抬高電價的房東和物業形象地稱為“電價二哥”。昨日,記者走訪瞭臺江區建新服裝批發市場,記者計算發現,僅該市場的電費公攤一項總額就已接近總電費,且物業按1元到1.15元向租戶收取電費,也高於市面上的電價。店主投訴公攤電費是自用電費數倍“店裡的實際電費才110多元,但公攤電費卻要近400元,貴得太離譜瞭!”7月26日下午,福州市臺江區建新服裝批發市場一區的店主陳先生向記者反映。陳先生告訴記者,他在福州臺江區建新服裝批發市場已經開瞭好幾年的店瞭,店內面積是22.56平方米土銀網路銀行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左右,以往的公攤電價都沒有這麼高。公攤電費指的是市場的走廊照明和中央空調所產生的電費,其中,中央空調是從夏季的早上8點開啟到下午4點關閉,不過從7月起卻提早到下午3點關閉。陳先生說,空調少開瞭一個小時,正常情況下公攤電費應當會有所減少,但事實卻恰恰相反,公攤電費反而有增無減。公攤電費究竟怎麼計算?從陳先生給記者提供的建新市場水電繳費通知單上看到,他店內分攤到14.13度電,每度電0.9844元,但公攤電費總額上卻寫著434元,434元究竟如何計算得出?現場調查市場高公攤電費普遍存在25日下午,究竟高公攤費是否普遍存在?記者相繼采訪瞭該服裝市場一區二層的多位店主,他們紛紛表示,物業收取高額公攤電費已是多年的現象。二層一位店主李先生說,他租在服裝市場已有2年多瞭,公攤用電一直是比店鋪用電的費用高出好幾倍。前天剛繳納的上月份電費就有922元,其中店鋪電費是100多元,公攤電費卻高達700多元,多出瞭7倍左右。“市場收費確實是不清不楚的。”另一位店主謝先生稱,如若店傢晚交瞭電費,物業還以超過規定的期限交電費為由來罰錢。物業回應公攤電費按出租面積計算昨日下午,記者來到福州臺江區建新服裝批發市場物業管理處,物業管理處高主任稱,這些公攤費都是按照店面的面積計算。高主任說,市場二樓的店主所交的電費包含兩部分,第一塊電費是店內的自用電,每個店鋪都有另外的電表,每個月的自用電費就是自用電的度數都乘以每度1元的價格。第二塊電費是公攤電費,主要包含中央空調以及走道的照明。建新市場上個月總用電量為135450度,總電費為134193.09元,總電費減去建新市場內店主們自用電的電費後,剩餘部分的電費再除以二層樓的總面積5500多平方米,得出每平方米的公攤電費,最後再乘上每個店面的面積,公攤電費也就計算出來瞭。但記者按照如此算法計算後發現,陳先生傢公攤費為434元,店內面積為22.56平方米,即每平方米的公攤電費為19.24元,再乘上5500多平方米的二層樓面積,僅僅公攤電費就已接近總電費,高達10.58萬元。除公攤外,物業收取每間店鋪的電價為每度電1元到1.15元之間,各店總電量55373度,各店合計電費至少為55373元。公攤電費再加上各個店鋪總用電費,交給物業的總電費已超過16萬元,遠高於應交給供電局13.4193萬元的總電費。記者手記“電價二哥”誰來管對於這樣的“電價二哥”私自抬高電價的行為,電力和物價部門都表示,他們隻對用電戶主進行收費管理,至於戶主對其他租戶如何收取電價並沒有明確規定,主要由協商而定。近日來,關於“電價二哥”的投訴不斷增多,連江縣、鼓山鎮許多小區的租戶反映,租戶的電價是我省居民用電價格的兩倍左右,每度電均在1元以上。昨日,倉山區建新鎮妹浦村的租戶張先生告訴記者,目前,房東給租戶的電價是每度電1.3元。除瞭房東以外,物業也開始扮演著“電價二哥”的角色。對此,許多市民紛紛提出質疑,“電價二哥”的行為應該受到制止,擅自抬高“電價”不應該成為房東和物業牟利的來源。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hexun.com/2012-07-27/14403928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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